犯罪嫌疑人
“我不想看到尸身了……”就在幾天前,吳某還和情人唐某開心腸到廈門玩耍,玩耍回來后卻因爭論,一時沖動將情人殺死。在藏尸三日后,吳某的精力幾近潰散,自動在電話中對警方喊道,“你們派一個狙擊手……一槍擊斃我!”
21日晚19時45分許,吳某用手機撥通了福建漳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的電話,提出要和公安局負責人交說話。“我殺了一個人,重傷一人,現在客廳潑了汽油、并預備了液化氣罐,我只和你們領導談。”
是醉漢報假警,仍是當事人真殺了人,手里有人質?漳州市區兩級警方敏捷安排力氣進行偵破。
揚言已致1死1傷 嫌犯有前科
“我在全國廣場,已殺死一個人,你們不要來找我!你們派一個狙擊手,爬到麗園君悅小區的最高點,屆時,我把頭伸出窗外,你們一槍擊斃我。你們要是找我,我就殺了那個重傷的人。”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黃躍欣接通了該男人的電話,男人如是要挾道。而男人對其所在詳細方位,卻沉默不提。
見此狀況,漳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黃躍欣、副局長許佳替換與該男人翻開斡旋,以人員安置有困難、電力供應跟不上等為托言拖住電話,為案子偵辦贏得時刻。一起,警方命令敏捷查清該男人身份和所在方位,安置市區兩級公安特警、刑偵、交警、派出所等多警種敏捷投入案子,聯絡消防、衛生等部分作好救火和搶救傷員預備。
案發現場
一名與其往來親近女子失蹤
很快,警方查清:該男人為吳某,男,50歲,薌城區人,曾因盜竊罪、流氓罪和敲詐勒索罪于1983年、1993年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和7年。吳某近期與一個唐姓女子往來親近,數天前還曾一起到廈門玩耍。
警方敏捷對唐某布景進行了解:唐某,女,20歲,湖北人,娛樂場所從業人員。就在警方對唐某翻開查詢時,警方發現,唐某失蹤了。
當晚20時許,警方承認吳某藏身于麗園君悅小區,但詳細的房間還不斷定。漳州警方在麗園君悅小區周圍的君臨全國小區物業處建立暫時指揮部,一起,便衣偵辦警力進入麗園君悅小區翻開作業,并開始斷定吳某藏身在3幢23樓或24樓的某個房間。為避免該人有爆炸物,引發不必要的傷亡,警方和諧燃氣公司將3幢的燃氣堵截,一起隱秘疏散了22樓和25樓相關住戶。
單身公寓現一女尸 已逝世多日
通過排查,相關部分斷定,嫌疑人藏身于24樓一間單身公寓內。為搶救吳某說到的重傷人員,一起避免發作火情,警方決定在該單身公寓門口安置多把消防水槍,在破門救人一起,水槍對房內進行噴發水柱,如有火情發作,第一時刻熄滅。
在消防特種破門東西的幫忙下,單身公寓的防盜門被成功翻開,幾把水槍沖著房內一陣掃射。可房內并沒有報警中的汽油等物。特警隊員敏捷沖進房內,只見衛生間和廚房的門緊鎖,而臥室窗臺上坐著一個男人,該男人將腿懸在窗外,手中揮舞著一把匕首。“你們不要過來,再過來我就跳下去!”此人正是吳某。
隨后,漳州市區兩級公安機關負責人趕到現場對吳某進行勸說,一起安置消防部分在小區樓下設置氣墊床,避免嫌疑人墜樓。法醫人員對室內進行檢查,并翻開了密封的衛生間,發現一具逝世多日、用床布包裹的女人尸身,并未發現傷者。
此刻,吳某才道出實情:他于18日晚殺害了唐某,并藏尸于衛生間。所謂重傷員,實踐是指吳某自己,警方看到吳某手上被割出一道口兒,據吳某供述為自己所傷。
22日清晨1時許,通過警方近兩個小時的勸說,吳某防地逐步潰散,將刀從臥室丟出,并走出臥室向警方屈服。
因包養糾紛起殺機
據了解,吳某于兩年前離婚,后在娛樂場所知道唐某。2013年4月,吳某以3.5萬元一個月將唐某包養,但過一個月后,因價格問題,二人鬧翻。2014年4月,唐某自動找到吳某,吳也有心欲與其康復聯絡,但二人僅僅互有聯絡,并未構成本質包養。
6月16日至18日,二人相約去廈門玩耍,花去吳某8000多元。18日晚二人回到吳某坐落漳州麗園君悅的租住宅。19時許,在衛生間的吳某聽唐某在電話里和他人談天,表明要回湖北老家,不在漳州日子。氣急敗壞的吳某以為自己為唐某花了那么多錢,而唐某卻不與自己日子,以為唐某是在騙他。二人發作爭論,正在火頭上的吳某拿出一把匕首在唐某脖子上割了兩刀,致其逝世。
殺死唐某后,吳某拿出刀在自己手腕處割了幾刀,想要自殺,卻一直下不了重手,自殺未果。把尸身搬到衛生間,又用毛巾等密封,避免臭味溢出后,吳某在房里住了三天,想著解決辦法。
21日晚,精力幾近潰散的吳某總算報警,期望警方在處置案子時,能夠一槍將其擊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