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照明的組成:主要由燈具、電源和電路(包含操控開關)三部分。燈具分為照明用的燈具和信號及標志用的燈具,照明用的燈具有前照燈、防霧燈、厚照燈、車牌燈、頂燈、外表燈和工作燈。信號及標志用的有轉向信號燈、制動燈、小燈、尾燈、指示燈和警報等等。
轎車信號燈效果:
轎車在運用中,向其它車輛或行人宣布信號(標志)或警報,使其注意安全。
1、轉向信號燈(轉向燈):用于轎車轉向時向其它車輛和行人宣布明暗替換的亮光信號。燈火為琥珀色,安裝在轎車前后、左右四角,受轉向燈開關操作。燈火為黃色或琥珀色,功率一般不小于20W。
2、轉向指示燈:安裝在駕駛室外表板上,一般為左右各用一只,有的車用一只。燈火為赤色、綠色或藍色,功率一般為1—2W。
3、小燈(示寬燈):用于轎車夜間行進或泊車時,標明車輛的存在和概括;會車和在有路燈的道路上夜間行進時暫時作為照明燈運用。裝在轎車前后兩邊,一般有獨立式、一燈兩用式和組合式。前小燈的燈火為白色或琥珀色,后燈為赤色。功率一般為10W左右。大型車上還有示高燈。
4、 尾燈(后燈):用于轎車在夜間行進時,向車后宣布燈火信號,使跟隨的車輛、行人注意安全。燈火為赤色。功率一般為8—10W。
5、制動燈(剎車燈):用于向后方車輛和行人宣布較奪目的赤色信號,表明轎車制動減速或剎車。功率在20W 以上。燈火為赤色。
6、還有各種報警燈(機油壓力、制動系真空度、燃油等) 尾燈、制動燈、后轉向燈及倒車燈等組合在一起稱為組合后燈。
跟著轎車照明技能的開展,LED信號燈的使用也越來越遍及,是不少車主在燈火改裝晉級中常常會挑選的一種產品。














